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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2008-10-06 11:00:4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  优惠△  目录△  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厅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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