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第一个旨在按照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效应气体的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项目——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轮机电站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待下一步在联合国注册后即可开始实施。该项目的批准,预示着我省节能环保工作走向了国际合作的道路。
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轮机电站项目,业主是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合作方为国际能源系统(荷兰)公司。项目建成后,每年实现减排温室气体412099吨二氧化碳当量,计入期内预计总减排量为8654079吨二氧化碳当量。项目在生产低碳排放的清洁电力的同时,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还将改善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程度。
CDM即清洁发展机制,是联合国为控制全球气温变暖,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按照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中规定所采取的一项灵活机制,其核心是发达国家为承担减排义务,通过提供资金、技术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此类合作项目,被称为 CDM 项目。清洁发展机制被认为是一项“双赢”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
我省作为资源大省,可开发利用CDM的领域较多,主要有:水力发电,尤其是小水电;煤矿煤层气的回收利用、燃气发电供热;风电;清洁煤发电技术、大机组超临界燃煤发电、热电联产;天然气替代石化燃料;贫困地区新能源开发;城市垃圾填埋气甲烷回收发电;水泥行业燃料替代和余热利用等。开发与发展CDM项目,利用发达国家产业转移以及国外提供无偿资金和技术的机遇对现有的产业技术进行改造和提高,将对推动我省资源环境治理,构建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地区经济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