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中之重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上海浦东新区按照“三个着力”的具体要求,立足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增强透明度,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
一、浦东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情况
浦东新区在十七年的发展中,行政管理体制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90年至1992年底,是全市性开发体制,设立浦东开发办协调;1993年浦东建区,设立党工委、管委会;2000年8月,浦东建政,完善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
浦东新区从建政起,就一直坚持以“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政府理念指导政府架构和行政管理活动。浦东的政府职能机构借鉴国外“大部制”模式,率先探索政府机构按职能模块化综合设置,数量总体上为上海其他区县的近1/2。目前,浦东新区区委共有工作部门9个(其中包括合署办公的5个部门),区政府工作部门12个。同时,浦东在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上,较早探索了“一门式”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等,力求构建与浦东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国务院批准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上海浦东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浦东特点,着重在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等方面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此介绍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改革事项。
1、创新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
——建立健全功能区域管理体制,这是适应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推进的一次城区发展模式创新。浦东开发开放初期主要依托陆家嘴、金桥、张江、外高桥四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小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整合开发小区与周边区域的资源,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浦东新区在全区组建了六个特色鲜明的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在新区总体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区域内的产业布局、土地资源配置、市政设施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等,有利于最大限度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逐步消除城乡差别,推进浦东整体城市化的进程。
——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浦东新区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过去分属不同机构的绿化、水务、环保、市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去年9月,上海市政府下发文件,扩大了浦东城管综合执法的范围,综合执法的事项增加到600多项。同时,新区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在六个功能区域成立城管执法大队,全面启动了城市管理网络化建设,初步形成了城市管理的快速发现和处理机制。
——推进“区镇合一、镇管社区”的管理模式改革试点。这是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的一种尝试,改革主要内容是川沙功能区域和川沙新镇实行合署办公,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川沙新镇下设7个社区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由社区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要职能是“管理、服务、协调、监督”,大量的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性事项转移到社区。在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共商、共决、共治的民主决策机制,积极发挥社团、民非组织和各类专业社工队伍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试点一年多以来,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2、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改革
——推进建立四项制度。主要是以中纪委(监察部)依法行政监察试点为抓手,浦东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行政效能投诉暂行办法》、《浦东新区行政效能评估暂行办法》、《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浦东新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体制内的监察制、体制外的投诉制、自上而下的问责制及社会化的评估制。依托四项制度,新区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并对发生的几起事件启动了问责程序。
——进行财政绩效预算改革。主要做法是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相应编制年度绩效计划,详细列明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以及拟达到的绩效标准等;在年度结束时提交绩效报告,由部门管理者自行描述绩效计划的完成情况;再由外部机构针对绩效报告进行评价,并适时向社会公告。目前已经选择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涉及民生的支出项目,进行实施过程评价和完成结果评价。
3、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改革
——在上海市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区级市民中心。新区建立的市民中心,改变了简单作为集中审批窗口的定位,突出了政府服务、市民参与、政社互动的理念,探索政府事务的重组和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市民中心通过“1+23”的网络连接社区政务受理中心,企业市民办事、发布办事告知信息、市民举办活动、进行行政效能投诉、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向政府反映民意等等活动,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实现。特别是,依托这个平台,浦东新区定期举办“区长网上办公会”,就百姓关注的话题与市民直接互动,听政于民、问计于民。
——大力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新区坚持将发展社会事业作为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方面,已经实现了城郊并轨,即“统一拨款标准、统一硬件配备水平、统一信息平台、统一提供教师培训与发展机会”,在此基础上,新区大力推进教育“管、办、评”联动机制改革,在郊区的东沟中学进行了“委托管理”试点,即由教育行政部门与从事教育管理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学校,政府每年对委托的管理中心进行办学质量考核与评估。在卫生管理体制方面,以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试点,推进了包括医保预付制、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同时,在一、二级医院之间探索建立医疗卫生联合体,在联合体内部实现双向转诊、质控基础上检验结果相互承认等。
——着力推动政社合作互动。浦东新区研究形成了《关于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政社合作互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推进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在主体、机构、职能、资产、住所、人员方面的“六分开”。在民政部支持下,以开展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为契机,结合浦东产业特点,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
4、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实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浦东新区从2001年开始,先后进行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探索建立了企业准入告知承诺制、政府行政审批与服务的“零收费”等制度,2006年启动的第四轮审改,主要是在精简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批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审改的系统性和配套性。在第四轮审改完成后,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从最初的724项减少到244项。
——在街道探索剥离经济管理职能的改革。长期以来,街道作为基层政府派出机构,承担了较多的招商引资等经济职能,导致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较弱。针对这个问题,浦东在两个街道进行剥离经济管理职能试点。街道剥离招商引资职能后,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功能区域统筹”的财政保障机制,使街道集中精力做好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试点以来效果较好,社区的困难群体得到了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社区的市容市政环境也得到改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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