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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加强前期研究为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做好基础工作

2008-10-22    

    自2006年开始,我委将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作为我省生态立省战略的重大课题,开展了相关基础研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青海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关政策建议》和《关于建立健全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关政策建议》,并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向全国人大、政协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生态保护建设予以重点支持。近日,国务院已将“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切实解决好转产转业农牧民的长远生计。”作为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五项重点工作中之一。我委会同省社会科学院一起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基础研究和探讨。
    一是开展了“青海省三江源地区生态价值测算”的研究工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通过选择和运用相关价值理论和市场价值法、等效替代法、效益转移法等国内外先进的测算评估方法,并结合实地调查和文献检索,对三江源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进行了科学测算,得到三江源区生态系统资源的整体价值约为11.35万亿元。2008年7月17日,我委在北京主持召开了《三江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研究》鉴定报告会。省委常委、副省长马建堂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邀请中国科学院、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及国家有关部委的专家和领导参加了会议。中科院孙鸿烈院士、冯宗炜院士、丑纪范院士、蒋有绪院士等有关专家和领导一致认为,该项研究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试验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开展了“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研究。分析了在三江源地区建立生态补偿试验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要满足当地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改善生存条件,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创造外部和内部条件,将农牧民生活补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改善项目区各级政权运行条件和扶持农牧民创业体系作为生态补偿的主要内容。同时,还提出了具体的补偿方式、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西部开发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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