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9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西宁主持召开了《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这是一个利用日元贷款进行生态环境治理的项目。省财政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局、环保局,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及湟源县、大通县、门源县、海晏县、都兰县、乌兰县、共和县、兴海县、贵南县的发展改革委(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和省三江集团的有关专家以及特邀专家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省工程咨询中心的汇报,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论证,认为:
《可研报告》充分收集了项目区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现状,数据翔实可靠;对生态环境现状及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反映了进行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总结了以往的治理经验,提出了技术成熟且行之有效的保护和治理对策,符合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的实际。该项目与青海湖流域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相互补充和配合,不仅有利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而且对西宁市、青海省东部地区乃至整个西北地区均会产生重大影响,是构建青海省东部地区的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可研报告》的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清晰;在青海湖流域周边的乌兰、都兰、共和、贵南、兴海、门源、海晏、大通、湟源及西宁10个县(市)的区域内实施退化草地治理、防风固沙、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生态监测和交流培训6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齐全,规模适中,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技术路线设计科学,技术方案和各项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项目分5年实施的计划和总投资估算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与会专家一致同意《可研报告》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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