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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005年1月16日在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05-12-09    

代省长 宋秀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4年政府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消除贫困、富民强省”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两大历史任务,知难而进,开拓进取,全面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好势头,保持了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得到实惠的好势头,保持了社会稳定、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积极奋进的好势头。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预计全省生产总值达到455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8%,第二产业增长15.3%,第三产业增长10.3%。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财政收入和工业利润创历史最高水平。完成一般预算收入51.2亿元,增长17.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9亿元,增长11.9%。完成工业增加值158.6亿元,增长22.1%;实现利润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倍。金融运行总体平稳,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加63.18亿元和63.02亿元。
    “三农”工作力度加大,农牧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制定和落实了“两减免、三补贴”等七项支农惠农政策,以更有力、更直接、更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三农”工作,实现了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牧民增收。粮食产量稳中有增,油料、马铃薯、蚕豆、药材、花卉、蔬菜等六大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比上年增长5.8%,比重提高2.5个百分点。西宁及海东良种肉羊、青南与环湖藏羊牦牛等7个优势畜产品产业带建设取得成效。各类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220个,辐射带动能力得到增强。完成订单农业面积3.3万公顷,新增设施面积333公顷。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区、标准化基地建设规模扩大,制种面积发展到2.1万公顷。投资20亿元为农牧民办实事,有效改善了农牧区水、电、路以及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条件。解决了30.6万人、185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建设农村沼气池,改善了2万余户农牧民的生活条件。实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快农牧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输出劳务80万人次.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比重明显提高。在39个县的179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11.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
 
   一批重点项目开工投产,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投资方向,加强薄弱环节,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8.1亿元,增长11.6%。西宁至兰州高速公路全线贯通、西宁至大通、西宁至塔尔寺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公伯峡水电站两合机组并网发电。西宁南北过境公路、拉西瓦水电站、玉树通电工程、青海碱业90万吨纯碱项目、西台钾锂硼综合开发、西宁机场航站区扩建及一批煤炭、电力、交通、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全省新增公路通车里程3682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28059公里。新增电源装机容量69.13万千瓦。投资2.2亿元,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禁牧113.7万公顷,减畜89万羊单位,1144户牧民走出草原、进入城镇。完成人工造林种草合格面积7.93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草)合格面积7.06万公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制定出台了加大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7家省属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基本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5%。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22%,比上年提高约1个百分点。财税、粮食、住房、农村信用社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牧区税费改革取得新成果,在取消农牧业特产税、普偏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的同时,免除了“三江源”地区16个县、1个乡的农牧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了直补,农牧民因此人均减负32元。
    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青洽会”、“郁金香节”、“藏毯展览会”等招商引资和经贸交流活动富有成效,与辽宁、山东、浙江等东部地区的交流与协作取得新进展,引进省外贸金到位73.75亿元,增长30.8%。对外贸易跃上新台阶,进出口总额达到5.67亿美元,增长69.7%,其中出口4.55亿美元,增长66%。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2.25亿美元,增长33%。
    旅游业发展加快,接待游客509万人次,实现收入20.2亿元。信息、金融、保险、房地产和社区服务业等发展势头良好。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活问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19.7元,增长8.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004.6元,增长10.3%。劳动就业超过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58.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60.1万人;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符合低保条件的20.1万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投入救灾救济资金1.25亿元,对102万灾民进行了救济。建立农村牧区特困人口救助制度,对20.75万特困人口实施了基本生活和大病
医疗救助。清理规范收入分配政策。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增加。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科教兴青步伐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全年共投资8.8亿元实施157个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省“普九”覆盖率达83%,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扫盲工作获国际扫盲奖“世宗国王奖”;完成青海大学与青海医学院整合,高校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人才工作力度加大,在育人引“智”、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实用人才开发等方面调整了政策措施。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组织实施了223项科技项目,其中完成6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基的社会招标。省、州、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重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已覆盖农牧民200万人,参合率达87%。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等事业健康发展,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和“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升级后的“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获得圆满成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工程启动实施,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控制在10‰以内。制定了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气象、地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事侨务、参事工作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红十字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民主法制建设继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富有成效,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维护职工利益的机制建设得到加强,6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审计、监察力度加大,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取消了147项行政审批项目。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43件、政协委员提案364件。积极支持群众团体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国防动员、双拥、民兵预备役、人防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我们不仅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而且积累了经验,锻炼了干部,凝聚了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坚定了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总揽全局、适时适度加强宏观调控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和岗位上辛勤劳动的全省各族人民,向给予我们支持与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大力支持政府工作的中央驻青单位、驻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和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青海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看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政府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农牧业基础薄弱,工业发展仍然处于粗放型阶段,城镇化水平不高,城乡居民总体收入水平依然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拉大;重大项目储备和开工不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减缓,电力、铁路运输等瓶颈制约尚未缓解;农村牧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镇就业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制度还不适应需要;政府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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