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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5-12-09    
  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对做好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2005年我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和各项措施和省委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五个统筹”,着力支持经济发展和改革,努力做大经济财政“蛋糕”;坚持“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2005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578500万元,增长1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95800万元,增长10%。分征收部门,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国税系统增长17%,地税系统增长13.5%,财政部门下降10.5%(主要是受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牧业税的影响)。据此,2005年全省年初总财力91044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9580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614642万元(税收返还95600万元,原体制补助98607万元,转移支付补助225835万元,工资及其他补助1946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907734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23.5%,其中,公共类支出673400万元,增长23.5%;经济建设类支出72620万元,增长28.8%;社会保障类支出54050万元,增长16%;政策性补贴等其他类支出107664万元,增长24%。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
  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8.8%。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6500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10%。
  省本级年初总财力预计为34347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30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263173万元。省本级支出安排340765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17.8%。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在省本级支出中,公共类支出214100万元,增长12.2%;经济建设类支出50440万元,增长工33.8%;社会保障类支出27560万元,增长11.2%;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48665万元,增长21.9%。
  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1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0%。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100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10%。
  预计州(地、市)级年初总财力566969万元,州(地、市)级支出安排566969万元。
  2005年,全省财政收入的安排,主要是考虑: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我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和税收征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资源税政策的清理调整,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基础。同时,取消农业特产税及农牧业税、落实再就业和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等,都将一定程度地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今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按增长13%安排,略高于全省经济增长的水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增长10%安排。
  2005年,全省财政支出的安排,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在确保工资、社保和法定支出增长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生产性资金的间接投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按照上述要求,省级支出安排的重点是:

  (一)确保已出台的干部职工工资政策的兑现。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着眼于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工资发放,高度重视增加群众收入,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在年初预算中,足额预留了出台的清理归并干部职工津贴补贴等政策的所需资金,共计42000万元。
  (二)增加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的投入。在切实安排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生活及医疗救助所需资金,支持解决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遗留问题和企业分离办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障支出300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增长14.8%。主要用于去年出台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各项政策的兑现,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以及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能力,而增加劳动者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出需要。
  (三)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安排支农专项资金1620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数增加3400万元,增长26.2%。通过优化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进一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集中资金重点支持为农牧民办实事工程,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牧业产业化、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生态工程等项目。加大对农牧民技能培训和劳力输出的投入力度,扩大扶贫资金整村推进的规模,落实好全面取消农牧业税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进一步减轻农牧民负担,增加农牧民民入。继续支持三江源区生态移民、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重点公益林管护等生态保护与建设。
  (四)增加对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一是增加教育专项资金288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数增长75%,主要用于支持“两基”攻坚为核心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牧区中小学远程教育试点工程,落实农村牧区中小学贫困生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扶助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兑现贫困生助学贷款贴息等补助政策,推进中小学教学条件的改善及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二是增加计划生育专项支出1150万元,用于落实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政策;三是安排公共卫生补助资金3800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和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五)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一是增加项目前期费、基本建设贴息资金等基本建设专项6500万元,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兰西铁路复线、引大济湟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增加企业技改贴息资金和科技三项费2500万元,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培植新的财源;三是增加地质勘探费1000万元,支持加快地质勘探步伐;四是增加政府偿债准备金14000万元,主要用于健全政府偿债机制,支持政府信用平台建设,推动多元投融资体系的进一步形成;五是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策性退税等资金7500万元,落实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支持粮食储备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粮食安全。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政策,促进外贸发展。

  三、努力工作,确保2005年预算圆满完成

  2005年,我省财政预算收入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圆满完成任务,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财政收入,确保财力稳定增长。一是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加大财源培植力度。适当增加建设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的投入,管好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预算安排的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等生产性支出,对各类经济主体都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做大总量。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确保实现收入目标,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三是准确把国家政策调整的重点及领域,按照国家“支出安排有保有压”的精神,深入研究中央财政在公共领域内支出结构调整的内容和方向,特别是国家对中西部地区投入政策的调整重点,进一步明确项目争取工作的思路,努力加大对“三农”、社保、再就业以及教科文卫和县乡财政、企业改革等方面的争取支持力度。同时,把握青海的特殊性因素,继续做好重点课题的调研和争取工作,确保中央补助稳定增长。四是做好税收政策调整的衔接工作,特别是要继续抓好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准备和资源税政策调整的落实工作,搞好政策衔接,努力开辟新的收入增长点。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预算,努力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事情。要搞好资金调度,确保重点需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福利待遇问题的研究,探索建立财政收入增长与职工福利增加相协调的机制,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强化对工资发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当年工资发放。积极配合编制部门严格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确保清理归并干部职工津贴补贴等有关政策的落实。二是保持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好各项支农政策和措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要进一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集中资金重点支持为农牧民办实事工程,支持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农牧民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及生态建设等项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措施,积极推动扶贫资金整村推进的规模,从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扩大经济规模等方面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做好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衔接工作,支持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完成向失业保险并轨任务;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支持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推动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四是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应保;抓好各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支持农村“五保户”的保障工作。五是探索建立与经济增长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教科文卫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增加对基础教育、科技、公共卫生和文化设施的投入。切实兑现农村计划生育 “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持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六是保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支持政法等基层政权建设。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机制。在支持配合全省社保、住房、收入分配等各方面改革的同时,继续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根据中央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政策、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切实把握“三奖一补”政策的主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保障基层政权机构正常运转;二是加快财政管理改革步伐。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改革,进一步创新财政管理机制。部门预算改革要扩大覆盖面,下功夫推进综合预算编制,着力研究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指导有条件的州(地、市)积极推进,同时继续推进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工作。非税收入收缴分离管理改革,要在巩固省级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向有条件的州(地、市)延伸;三是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努力扩大采购规模,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规范采购管理;四是加强以行政事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逐步打破部门所有界限,努力推进重大设施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实现行政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要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抓好税费改革有关政策的落实,加强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减轻农牧民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
  (四)努力推进财政监督体系建立,逐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一手抓财力,一手抓监管”的工作思路,继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财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认真贯彻《预算法》和《行政许可法》,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不断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理财;二是落实好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对预算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落实,认真整改;三是进一步探索和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在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的同时,落实好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制度,对资金安排进行投资问效,加强财政性投资评审工作。继续落实好重点项目和支农资金公示制、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统建制和财政支农扶贫资金报账制。结合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探索建立支农、扶贫等财政资金减少环节、直接到达的机制;四是加强以专利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工资和社保、支农、教育、国债、扶贫、生态保护以及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的监督管理,加强分析研究,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坚持以查促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五是加强财会人员管理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财务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中介组织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诚信守法的经济秩序;六是各级财政部门带头严格执行财经法纪,认真接受各级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加强内部在资金分配、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努力把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五)切实加强理财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不断提高理财水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管理理念,强化为民理财意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保障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努力实现财政收支行为的规范化;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继续坚持开放办财政、开门办财政的方针,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加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努力推进民主理财进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制度及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财政支出项目的决策水平。继续探索财政自身的发展规律,不断增加财政工作的预见性,使决策更积极、更主动;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科学运用财政职能,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肩负着重要任务,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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