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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5-12-09    

──2005年1月16日在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海省财政厅厅长  张光荣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认真贯彻省委的经济工作方针,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国民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财政收支稳定增长,圆满完成了省十届大人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支持了全省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1895万元,比上年增加74960万元,增长17.2%。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2979万元,比上年增长23.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8916万元,比上年增长11.9%。分征收部门看,国税系统组织的收入301397万元,比上的增长21.7%,地税系统组织的收入150318万元,比上年增长15.8%。
  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73325万元,为预算的84.1%,较上年增加152887万元,增长12.5%。分类看,公共类支出826082万元,较上年增加192022万元,增长30.3%,其中:教育支出153688万元,增长21.7%;社会保障类支出161713万元,增长13.5%;经济建设类支出302077万元,下降20.9%(主要是受省本级基本建设支出上年结转少的影响);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83453万元,增长34.9%。
  预算执行结果,2004年全省财力157186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8916万元,中央补助收入1161152万元(税收返还95600万元,原体制补助98607万元,专项补助54651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225835万元,工资及其他补助194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798万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73325万元,上解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195833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259833万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64000万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2004年省本级总财力为79342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4377万元,中央补助收入5810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7988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39676万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公共类支出312608万元,较上年增长57.3%;社会保障类支出77939万元,较上年增长18%;经济建设类支出205068万元,较上年下降33.3%(主要是受基本建设支出上年结转少的影响);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44061万元,较上年增长41.2%。上解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151044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79044万元,省级净结余为赤字28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865万元。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54184万元,基金支出完成50637万元。其中:省级基金收入完成37329万元,基金支出完成35856万元。

  2004年在财政预算执行中,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财力总量继续增加。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抓一般预算收入和争取中央补助收入并重的工作方针,狠抓财力增长。一方面,充分运用财政职能,从财政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做大经济“蛋糕”;协调支持征收部门,完善征管制度,强化收入征管;坚持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地抓好收入进度;全面落实调整后的省对州(地、市)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各级政府狠抓收入的积极性;抓好资源税政策的调整工作,开辟新的收入增长点。另一方面,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项目工作的精神,随着国家投资政策和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争取中央支持的重点,确定了“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生态保护等重点项目。同时,高度重视对青海特殊性因素的研究,提出了一般性转移支付、县乡财政困难、三江源财力补偿机制等重点课题,加强调研协调和争取工作。由于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2004年,中央补助收入达到116.1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31亿元,比上年增长51.3%;专项补助54.6亿元,比上年增长39.3%。全省可支配财力达到88.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同时,利用政府外债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年新签约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协议金额4074万美元。财力的增加为支持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我们继续坚持“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原则,在确保工资社保支出的同时,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努力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支持了改革和发展。
  首先,确保了工资发放。我们继续把保工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财力、责任、机制上下功夫。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全年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2.5亿元,到去年底省对下各项补助已达到50.8亿元,其中财力补助33.7亿元,使我省基层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力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继续认真落实工资发放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了各地的责任。通过工资专户储存,统一发放,逐月考核,实现了有效的监控,确保了当年工资的发放。
  其次,确保了社会保障支出。2004年,全省财政共完成社会保障支出161713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基金123645万元,较上年增长23.7%,保证了社会性保工作的资金需求。安排资金95993万元,保证了“两个确保”和低保的需要;安排资金1亿元,积极支持再就业工作,推动了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资金4705万元,支持下岗职工出中心,加快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步伐;安排资金13000万元,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解决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和企业军转干部的待遇等问题;安排资金9637万元,支持做好救灾救济和农村牧区特困群众生活及医疗救助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三,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发展这个主线,对支农扶贫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加大了投入力度。2004年,财政从支农、抚贫、农业综合开发、税费改革方面共投入到“三农”的资金112013万元,比2003年增长12.7%,积极支持实施为农牧民办实事工程,支持农牧业产业化、设施农牧业和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推动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安排1.1亿元扶贫资金在179个村开展村推进工作,扶持贫困户27498户;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环境保护工作;支持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阻止了禽流感疫情传入我省;认真落实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和降低农牧业税税率的政策,直接减轻农牧民负担8439万元,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300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农牧民负担。
  第四,基本保证了教育、卫生等其他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支持实施“两基”攻坚,安排资金21400万元用于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安排2200万元补助扩大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加大对农村牧区贫困学生的助学金补助力度,支持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试点工程,支持改造省科技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切实落实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资金2918万元支持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新增试点县11个,使全省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已覆盖农牧民200万人;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了农村牧区医疗条件的改善;足额安排配套资金,支持落实了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和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促进了计生工作。
  第五,重视解决职工收入等突出问题。筹措资金保证了去年出台的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冬季取暖补助标准等政策的落实;继续增加公用经费,规范了公民移动话费补贴。
  第六,基本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要。2004年,共下达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和国债转贷资金计划184456万元,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基本保证了生态、水利、公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继续发挥财政贴息的杠杆作用,下达基本建设贴息资金10066万元,安排基本建设贴息项目56个,带动贴息贷款投资207200万元。下达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10013万元,进一步支持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
  (三)财政改革深入推进。我们始终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研究处理问题,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得到落实。根据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精神,在对全省县乡财政状况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困难县的算账、申报等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认真落实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减征、免征农牧业税等政策,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规范税费征收制度,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巩固了改革成果。在技术性改革方面,以“金财工程”为依托,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在总结省级部门预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实行了财政部门内部对预算单位所有经费的归口管理,完善了部门预算基本数据库,细化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强化了预算编审和监督,继续实行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展到60个省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支两条线”改革,在省级单位全面推行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稳步推进。在规范管理改革方面,完善了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清理了财政许可事项;强化了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探索健全资产与经费管理相挂钩的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管理,先后制定了《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等8个关于经费开支管理的制度,努力促进支出的规范化;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了采购工作规程,进行了基本建设项目采购试点,将服务类项目纳入了采购范围,扩大了采购规模,全年采购规模达到31591万元,比上年增长48.4%;继续坚持开放办财政,开门办财政的方针,推行了机关效能评价工作。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对财政工作的社会监督面,努力建设“阳光财政”。
  (四)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我们继续把财政监管作为重要工作,坚持“以查促管”的原则,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 ,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大型活动专项经费报告检查制度》、《青海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监管办法并狠抓落实,力求用制度约束和规范理财行为。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加强了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财政内部管理情况和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为巩固检查成果,认真进行了检查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回头看”,维护了财政执法的严肃性。积极探索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的有效途径,力求对财政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监督和全面评价,制发了《青海省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暂行办法》,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组织开展了绩效监督试点工作。重视分析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对策,收到了明显效果,使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趋于规范,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强化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管理工作,注意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推进诚信建设。加强了财政内部监管,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内部在预算分配、资金管理和内部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总的看,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及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虽然各项工作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但财政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财政供需矛盾依然很突出,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环节保障不够;二是一些县乡财政还比较困难,运转经费紧张,建设资金投入太少,清理政策必欠账压力大;三是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任务仍很艰巨;四是财政监管仍有不到位的地方,有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松驰,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高,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的问题依然存在,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五是一些财政干部的理财观念、理财能力和工作作风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逐步研究解决。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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