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和任务
2003年,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我省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收支矛盾仍然相当突出。一方面受所得税分享比例中央提高到60%和金融保险营业税率下调,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及农村牧区税费改革以后农牧业税收保持稳定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难以有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转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等都需要增加大量支出。根据2003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414,310万元,增长12%,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92,780万元,增长16.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21,530万元,增长8%。其中,省级收入安排68,760万元,增长8%。 根据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预计全省年初总财力648,88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1,53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427,35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646,180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8.6%。其中:行政事业性支出446,132万元,增长8.3%,经济建设类支出84,709万元,增长12%,社会保障类支出41,900万元,增长8.9%,政策性补贴等其他类支出73,439万元,增长4.7%。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 省本级年初总财力预计为256,31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8,76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347,652万元,省补助州(地、市)净额160,099万元,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省本级支出安排253,605万元,增长11%。在省本级支出中,行政事业性支出160,239万元,增长18%,其中,教育事业费16,431万元,增长24.6%,科学事业费2,865万元,增长21.4%,卫生经费18,000万元,增长27%,文体广播事业费6,416万元,增长36.2%,行政管理费14,230万元,增长28.9%,公检法司支出18,214万元,增长21.6%;经济建设类支出46,478万元,增长10.1%,其中,企业挖潜改造资金5,050万元,增长34.7%,科技三项费用3,200万元,增长1.6%;社会保障类支出24,371万元,增长16.4%。由于省级财力安排了公共类支出后再没有更多的财力,因此其他经济建设类支出均与上年持平,主要依靠争取中央专项支持。 预计州(地、市)级年初总财力392,575万元,州(地、市)级支出安排392,575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5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6%,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55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下降3.4%,其中,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21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6.3%,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21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增长17.9%。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委会议的要求,2003年全省财政工作的重点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当年收支平衡。积极稳妥地安排并组织好财政收入,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工资、社保等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促进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运用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推进以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切实推进依法理财进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一)积极稳妥地安排财政收入,确保完成预算任务
组织收入,壮大财力,是缓解收支矛盾的基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我们要在正确分析财政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安排好财政收入预算。支持征收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对收入重点地区、重点税源和税种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抗税行为。认真执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正确处理政策优惠和规范征收的关系,严禁越权减免,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结合“收支两条线”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农牧业税和国有资产经营权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强化对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开税票、做假帐等违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堵住税收流失。采取切实措施,狠抓清欠工作,该收的钱一定要收上来。同时,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不断壮大财政实力。
(二)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工资性支出需要
在支出压力依然很大的情况下,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支出原则。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是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工资性支出的需要。一是年初预算自有财力首先打足工资性支出,自有财力不足工资性支出的要调整预算外收入,尽力补足工资性支出预算缺口;二是强化分级管理制作,严格落实工资发放责任制。各州(地、市)应尽可能帮助那些自有财力不足支付工资的县解决欠发工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工资统发制度,凡预算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全部纳入工资专户,上级财力补助和本级收入首先进入工资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确保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资金后,再安排运转和重点项目资金的需要;四是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财政、编制和人事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人员编制、工资核定和核拨经费的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按编制核拨经费。对擅自增设的机构,增加的人员一律不予安排工资预算,不纳入统发工资范围;五是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合理调度资金,解决季节性工资拖欠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促进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
社保工作事关稳定大局,我们要继续支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将中央、省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自己组织的社保基金收入及本级财力安排的社保支出,算准打足不留缺口。第一,认真编制财政社保资金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第二,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增加政府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社区建设和再就业工作的投入力度,通过完善社区体系和建立再就业担保基金,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第三,进一步理顺社保基金收入征缴关系,加强社保费征收工作。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保障“两个确保”和低保的资金需求。第四,进一步支持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建设,扩大覆盖面,逐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对低保资金要在规范化的动态管理中实现应保尽保。第五,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监管,确保社保资金安全、透明和有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增强资金使用和分配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六,继续推进城镇和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试点工作。
(四)充分运用财政职能,继续支持改革调整和发展
我们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充分运用财政职能,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支持改革开放、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把着力点放在改善投资环境、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制度创新、培植新型财源和保持社会稳定上来。二是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的有关财税政策,从青海财政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吃饭财政”如何支持经济发展的有产办法,继续安排一部分财政贴息资金和项目前期费用,支持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旅游和生态环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支持招商引资工作。三是继续支持企业调整结构,促进职工安置和企业办社会的剥离、划转工作。四是继续安排使用好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继续支持科研院所深化改革。五是进一步调整支农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牧业结构调整、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区产业化项目建设,着力培育特色经济,推动农牧业科技进步和“龙头”企业的发展,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
(五)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国家对我省的重点投资逐步增加,涉及到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城镇就业,重点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方方面面。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着重管好国债项目资金、天然林保护资金、国家扶贫专项资金、退耕还林(草)、社会保障、农税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对重点项目资金公示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强化对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追踪问效,实行全程监控。在合理调度资金,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对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积极推行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建立有产的监管约束机制,防止“三超”(超规划、超标准、超投资)现象的发生,节约资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稽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日常财务监督。统筹安排预算,建立偿债机制,确保按期归还到期国债转贷资金。加强会计监督,解决好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秩序混乱问题。强化会计核算管理,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事实、可靠、完整和及时,严禁虚列支出、编制假账。按照法律法规、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有效运营
充分运用财政职能,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保值增值。第一,切实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从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入手,以建立资产有效运营的机制为目的,以科学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为手段,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及其考核办法,逐步使资产的形成、使用、淘汰、处置等环节处于管理有序,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之中。杜绝国有资产游离于监督之外等现象的发重。对国有资产的减持变现、出售转让、重级置换等改制形式取得的收入及时收缴国库。第二,进一步优化经营性资产结构。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深化产权多元化改革,推进经营性资产调整结构。坚持政企分开,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第三,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按照规范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资产增值的原则,配合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界定资产的使用方向,合理调整非经营性资产布局。促使有条件的非经营性资产及时转化为经营性资产,逐步降低非经营性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不断扩大经营性资产总量,挖掘资产增值的潜能。第四,切实管好非经营性资产。严格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投入。明确资产监管的责任。逐步建立起对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考核等实施全过程监控,统一管理,合理调配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七)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继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按照财政部《全国“金财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今年将围绕“金财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三方面的改革。一是深入进行技术性改革。围绕搭建一个可支撑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核心财政业务的网络平台,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通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财政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稳步推进机制性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发展方向和财政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真正建立起对部门预算外收入既要纳入预算管理又要调动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的有效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部门综合预算,减轻预算收支压力;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在省级选择几个单位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为在全省全面推行奠定基础;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调控”和“收缴分离,收支脱钩”的目标;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扩大采购规模。三是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继续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完善农牧民负担监督机制、基层政权组织运转机制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农牧业税征管制度,强化对政策措施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妥善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四是按照财政部的部署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五是继续深化财政内部管理改革。围绕依法理财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坚持从严治队方针,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探索人、财、物管理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财政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八)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青海财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年有了长足的进步,财政状况有所改观,但是由于经济总量大不,财政收入规模小,收支矛盾依然十分尖锐,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因此,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各方面都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当前无论生产、建设还是消费等领域,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为此,一是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支出预算。除政策规定需要增加的重点和法定支出外,其他各项支出都要基本维持上年支出规模。预算执行要严格把关、追踪问效,切实花好每一笔钱。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培训费等,集中资金逐步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不该花的钱一个也不能花。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救灾等特殊需要增加支出外,一律不得新开追加的口子。二是大力提倡艰苦创业、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作风,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自觉执行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带头过“紧日子”。三是强化财政监督。严格财政资金审批程序。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预算和各面工作任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工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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