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9日在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海省财政厅厅长 张光荣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青海省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特点
2002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全省财政收支稳定增长,确保了当年收支平衡。2002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7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4,000万元,增长13.5%。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4,900万元,增长1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为年度预算的92.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由于在预算执行中央政策调整,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全部作为中央收入,不再与地方分享,从而造成我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减收18,000万元。若剔除这一因素,按同口径比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2.6%。 由于中央财力补助和专项补助增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达到1,311,867万元。执行结果,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60,904万元,为预算的88.5%,较上年增加147,953万元,增长14.6%。其中,行政事业性支出541,696万元,较上年增加22,653万元,增长4.4%;社会保障类支出120,134万元,较上年增加17,094万元,增长16.6%;经济建设类支出456,9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2,630万元,增长29%;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42,166万元,较上年增加5,576万元,增长15.2%。 全省总财力1247,86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5,10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876,556万元(税收返还75,000万元,原体制补助98,607万元,专项补助455,212万元,转移支付补助105,000万元,增加工资补助119,949万元,各项结算补助22,7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6,2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86,963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50,963万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64,000万元,比上年减少赤字490万元。 省本级总财力为732,44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3,669万元,中央补助收入497,6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1,169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37,672万元,比上年增加95,209万元,增长17.6%。其中,行政事业性支出182,417万元,较上年增长5.5%;社会保障类支出49,312万元,较上年下降12.9%(主要是上年由省级预算安排的支出下划到州、地、市管理所致);经济建设类支出378,727万元,较上年增长32.4%,政策性等其他支出27,21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94,774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22,050万元,省级净结余为赤字27,276万元,比上年下降7.9%。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了部分赤字。全省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8,400万元,支出预计完成42,935万元。其中:省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4,666万元,支出预计完成25,248万元。
上述数字,在全省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动。
(二)积极筹措和调度资金,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2002年,在切实抓好收入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大争取中央支持的力度,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央补助收入比上年增加57,000万元(扣除国债项目),增长9.4%,同时,财政部门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的方针,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从而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发放,省政府建立了工资发放责任制,并与各州(地、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工资发放中的任务和责任;省财政对州(地、市)、县多年来拖欠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等安排补助款7,500万元,解决了部分欠帐,缓解了欠发工资的矛盾;继续将乡村教师工资统一到县级管理,强化了县级责任。通过以上措施实现了当年工资按时发放。社保支出继续增加。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用于社保等方面的支出达到120,134万元,占当年可支配财力的19.2%。到目前享受财政社保补贴的人数达46.1万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14.98万人,企业下岗职工6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7.1万人,安置破产企业职工7万人,救济各类优抚对象1万人。支持建立了规范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和缴费制度,完善了社保费地税代征的考核工作,编制了社保预算,强化了预算约束;推动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工作;支持了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了社保资金使用和分配的透明度,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积极支持再就业工程,推进医药分离三项制度改革。在保工资、保社保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尽力安排运转及其他方面的支出需要。财政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对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农村牧区税费改革顺利推进,“三个确保”基本实现。
2002年3月份,国务院批准将我省列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几个月来,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初步从制度上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牧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使农村牧区税费征收开始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转产。在试点工作中,各级政府以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为基点,使广大农牧民都不同程度地从改革中得到了实惠,同时从制度上基本保证了乡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及农村牧敬小学正常经费的需要。中央财政对试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共补助我省转移支付资金21,400万元。省上有资金统筹安排中,充分考虑了基层乡村组织运转、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合作医疗、村级管理等各项支出的需求,将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一分不留,全部下达到了各州(地、市),并且分解到了县、乡、村。同时还解决了农村牧区“两老”人员(老村党支部书记,老村委会主任)的生活补助问题。使我省基层组织比改革前增加财力12,500万元,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改革后农牧民税费负担比改革前减少8,999.5万元,平均减负38.8%,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出现了全省农牧民踊跃纳税的可喜局面。全省农牧业税收提前完成收入任务。
(四)农业支出结构得到有效调整,支农资金效益不断提高。
2002年,在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使用上,继续坚持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确保了省委、省政府在农牧业方面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和争取中央财政帮助,共投入和安排财政支农资金46,756万元,重点支持了农牧业新技术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和优良畜种引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徨畜疫情和病虫害防治、青南牧区“四配套”建设、饲草料贮备、异地扶贫项目、设施农牧业、乡间公路、东部9县劳务输出及贫困山区的“阳光工程”等,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加快了脱贫步伐;完成退耕还林(草)面积140万亩,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下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4,713万元,完成农业综合七发项目52个,通过了中央农业开发办的专家组验收。安排粮食风险基金6,564万元,支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五)科教投入逐步增加,继续推进“科教兴青”战略的实施。
2002年,围绕“科教兴青”战略的实施,继续加大了科教方面的投入。全省用于科技、教育的支出预计达到123,860万元,增长12.3%。积极实施了二期义务教育工程。配合中央财政的支持,当年投入资金5,600万元,完成了25个县的146所中小学的义教工程;配合国债资金,支持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面积13万平方米;省财政安排资金2,520万元,解决了青南牧区14县寄宿制学生助学金标准偏低、学生生活困难和课本补助问题。支持了基础教育和中小学信息化网络建设,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警惕了现代化教学水平;安排科学事业费3,960万元,调整了事业费补助形式,支持了科研体制改革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900万元,重点支持了高原生物资源、盐湖化工、中藏药资源开发、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和优良品种、现代科技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强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六)财政改革全面推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2002年,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继续推进财政改革。一是积极推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出台了省对下的分享办法,调动了各方面的衔接工作,运行良好。二是调整税收分成办法,调动了各地财源建设积极性。制定了《关于对中央或省投资新办企业新增税收管理暂行规定》,重新划分了省与各地区新办企业的税收分成比例,对调动各地支持兴办企业和创收的积极性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和《青海省省级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在编制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时,将部门预算内外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部门综合预算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四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在继续坚持政府采购的大宗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的同时,批准成立省级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进行了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五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深入。完成了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及标准的清理、摸底工作,规范了收费项目及标准。制定了《青海省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方案》,选择了6个省级单位进行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行奠定了基础。六是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规模逐步扩大。编制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实现了采购物品的国库直接支付。配合《政府采购法》的出台,制定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暂行办法》,增强了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监督。全年完成采购预算11,780万元,增长6.6%,实现直接支付7,600万元,资金节约率5.8%。
同时,为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围绕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内部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了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重点加强了国债、支农、社保、教育、计划生育等专项资金的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跟踪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支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出台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推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建立财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了队伍建设。强化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逐步规范了工程程序,坚持从严治队,严肃工作纪律,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工作适应性,促进了观念转变、思路调整和作风转变。 一年来,虽然各项工作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但财政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财政收入和支出规模极不相称,对中央财政的依赖性比较强,收支矛盾尖锐。二是省级调控能力比较弱,用于建设性的资金少。三是一些县级财政自有财力少,历史欠帐严重,影响了工资、社保、医疗、房改等政策的顺利兑现。四是受原体制惯性的影响,财政支出范围依然较大,财政供养人员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政策性支出的刚性增长和改革发展中产生的新问题之间的矛盾突出,需要解决的遗留问题仍然比较多,财政面临的压力很大。五是财政内部管理有待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上存在重经营性资产管理,轻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现象。同时,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仍有不到位的地方,挤占、挪用甚至损失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