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经济体制改革
1979年4月,中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突出了改革的内容,揭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到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结束,经济体制改革大体上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1984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在农村牧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畜群承包责任制,冲破“集体劳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的单一经营形式,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新体制,城市的改革是初步性、试验性的。第二步,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时期。
(一)改革农村牧区经济体制
农村牧区的改革,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落实政策阶段。1979至1980年,针对“大锅饭”的弊端,改变生产无定额,分配平均主义现象。农业区实行分组作业、小段包工,按定额计酬,超产奖励;在牧业区实行“合理组群,两定一奖到户”和“全奖全赔”、“畜群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生产责任制发展阶段。遵照中共中央倡导的因地制宜、允许有先有后的方针,1981至1982年,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发展很快。1982的6月,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已占生产队总数的95.7%,其中统一经营、联产到劳到组以及小段包工的占31.2%,包产到户的占3.2%,大包干到户的占65.6%。包干到户大发展阶段。1983年以后,青海农村普遍转向以大包干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而扩展到种植业以外的林业、果园和乡镇企业。针对青海畜牧业流动分散特点,从1984年开始在牧区推行了“牲畜作价归户、户有户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经营形式,少数贫困地区实行了“牲畜无偿归户”。到1985年年底,全省3600个牧业社中,实行牲畜作价归户的占77.1%,无偿分畜到户的占12.6%,实行大包干的占10.3%;完善、提高阶段。1984至1985年开始了以调整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购销制度、发展商品生产为重点的第二步改革。中共青海省委决定,土地承包期延长到20年以上,果树、林木等生产周期长的项目和开发性生产,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上,荒山、荒坡划给群众作自留山,长期经营,有权继承、转让。1985年开始,粮食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羊毛、牛皮实行管一块、放一块的办法。其它农畜产品全部放开,议购议销。 全省428个公社全部改为乡,这种政权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分离,使农村牧区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脱离了原来变相的国家所有制性质。
(二)改革企业经营机制
1978年青海工业经济体制改革以搞活企业为中心,在全省工交企业先后试行了企业基金制度;1980年经过反复酝酿,制定了改进国营工交企业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除明确企业对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外,还规定了企业在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权力,并普遍实行了盈亏包干负责制;1983年部分企业开始实行以税代利,进而全部完成一、二步利改税。“六五”期间,全省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了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责权利相结合,劳动报酬和劳动成果挂钩。对不同行业、企业采取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如联产、联利承包,盈亏包干以及上缴利润包干等。在企业内部分别实行计件工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基本工资定额或全额浮动等;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建立各项经营管理的岗位责任制;给承担经济责任的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以相应的权力和经济利益,打破“大锅饭”、“铁饭碗”,逐步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承包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明确职责。经营自主权的扩大和利润动机的增强,使企业开始获得内在的动力与活力,开始向新体制模式转变。
(三)改革财政、金融信贷体制
1978年底开始,青海省开始对财政、金融信贷政策及其调节机制的运行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对国营企业,先后试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或盈亏包干的办法;对国营农牧场实行财务包干;多次改革农、牧副产品的收购办法;根据中央对青海实行仿照民族地区的财政体制,省上又对西宁市、各自治州的海东行署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打破了长期以来实行的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状况;1983年对少数国营企业实行“以税代利、税利并存”的第一步改革,1984年在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利改税。 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金融信贷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先后开设了各专业银行。到1985年银行贷款总额比1978的增加一倍半。在信贷资金管理上,改革了统存统贷制度,开始形成以银行信用为主体,商业信用、委托信用等多种信用并存的格局。信贷发放突破了单一的指标控制,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互相融通”的办法,初步打破信贷资金吃“大锅饭”的状况。这些改革对于引导资金流向,用活资金,搞活经济,保持货币相对稳定,加强宏观控制,发挥了效益。
(四)改革商业流通体制
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冲破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放手发展集体、个体商业,兴办各种形式的集市贸易、批发市场、农牧工商联合企业。1985年同1980的相比,集体和个体商业从业人数分别增长1.5倍和13.3倍,农牧副产品集市贸易额增长19倍。千百年来以农牧业为本的农牧民中,涌现了一批从事商业、贩运的专业户。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匠、商贩遍及全省各地。在管理体制方面,从1980年起,逐步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商业企业内部普遍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小型国营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逐步转为集体经营或租赁经营,实行的面占75%以上;农村初步完成了供销社的体制改革,增强了综合服务能力;民族贸易企业下伸网点,开展流动贸易。在生产资料流通方面,突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老框框,减少国家统一分配生产资料的品种;在重要生产资料中,划出一定比例允许企业自销,开始出现了一个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生产资料购销市场。
四、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牧业经济
树立大农业思想,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抓紧粮食生产,减少粮食调入。有计划地建设柴达木商品粮基地。牧业生产努力提高总增率和出栏率,发展商品生产。林业认真贯彻营造与管理并重的方针,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搞好“三北”防护林建设,做好海西、海南的防风固沙和龙羊峡水电站护库林建设的前期工作,国营农牧场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二)抓好现有工业生产
轻纺工业是稳步增加数量的基础上,向质量高、价格廉、品种多、款式新、服务优良的方向发展,生产更多的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对企业进一步调整改组,消耗高、质量差、长期亏损和盲目生产的企业要关停并转。广泛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抓设备更新,抓产品结构调整,使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质量。国防军工利用已有生产能力发展适销对路的民用产品和出口产品。
(三)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不论国家拨款,还是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由计划部门综合平衡,统一纳入国家计划,由建设银行管起来;所有项目由省计委审批,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加强财政、物价、税收和信贷管理,财政部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努力增收节支,大力开辟财源,使财政收入有一个较大的增加。各种建设事业项目实际效益都要达到计划和设计规定的要求。加强审计和统计监督。
(四)积极开发能源和矿藏资源
要围绕国家重点建设,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努力提供一批新的矿藏资源。
(五)环境保护
加速大地绿化和水源保护工作,认真治理环境污染,对严重污染湟水流域水质的厂矿企业要分期分批进行治理,新上的项目,必须统筹安排。从计划、设计、施工到生产,都要按环境保护法规办事,严格把关,以免造成新的污染。
(六)加强国土开发和整治
着手编制青海省国土开发整治规划,抓好柴达木地区综合考察和开发的研究。完成农业区和部分牧业区的区划工作。开展浅山地区水资源勘察和开发利用规划,加强对耕地的管理。
(七)加强交通邮电建设
铁路运输要安全正点,保证重要物资的运输。公路运输适当增加客运车辆,牧业区未通客车的10个县争取都能通车;农业区开放客车的乡镇由50%增至80%左右,并在客流量大的线路增加班次。购买汽车、拖拉机从事营运。着重改造公路病害和险要路段,加强公路养护,实行民办公助的形式加速县公路建设。
(八)抓好基础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
改善现有办学条件,提高入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各级财政、社队集体都要拿一点钱办教育。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加强师资培训,师范毕业生一律分到学校,充实师资力量。办好民族学院预科,多向省内外高等院校输送少数民族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要达到中师以上水平。城镇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托儿所、幼儿园。加强对现有科研机构的建设和调整,加强各方面科技力量的统一管理和协调。鼓励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对取得技术职称的要定期考核,贡献大者要随时晋升。
(九)发展社会保险事业
农村妥善照顾“五保户”和军烈属的生活。建成省工人疗养院和福利院。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以及农村救灾、社会救济等其它社会福利事业。
(十)加快城乡建设
城市和乡村建设。计划完成西宁、格尔木市和海东八县及六州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控制西宁市的发展规模,加强小城镇建设。西宁市按照总体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成片改造,统一征地、拆迁,统一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各项服务设施,统一建设住宅、公共建筑,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分期分批地进行村镇规划。农村建房必须按村镇规划进行,严格控制和节约用地。农民住房以自建为主,集体经济主要是建设村镇公用设施。 城镇居民住宅。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发挥中央单位、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新建企业或工矿区,必须相应地安排住宅等生活设施的配套建设。凡是有自筹资金来源的企业,都要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自建住宅。无力筹措资金或资金很少的文教、卫生等部门建设住宅,在地方投资中适当予以安排。提倡企业单位、城镇居民集资自建住宅或自建公助,积极发展商品住宅,鼓励个人买房,把城镇住宅建设搞好搞活。
(十一)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必须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国家职工和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业区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有特殊困难的,经过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二胎,但不能生三胎;牧业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允许生两个,不得超过三个。
(十二)加快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
继续搞好扶贫工作,各级政府要从生产和生活资料及资金上给贫困户以扶持,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争取到1985年有一半以上脱贫。
(十三)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加强城乡各级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抓紧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劳动就业问题。鼓励从事个体劳动。加快城乡文化建设事业。逐步增加城镇文化设施,搞好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的建设,建立健全(区)社(街道)文化馆(站)。
(十四)放手发展集体和个体工商业户,发展集市贸易
(十五)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协作
开展省内外、国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协作,加强经济、科技、信息的交流、运用。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加强同国外厂商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往。充分发挥青海省的资源优势,积极做好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工作。
五、计划执行
“六五”期间,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基本建立了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为补充的经济结构。农村、牧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第一步改革基本完成。以改革农畜产品购销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的第二步改革正在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工商企业普遍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商品流通体制正由原来国家统购包销、独家经营转向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新体制;价格体系和工资制度进行了初步改革;财政、金融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也都取得了一定进展。国民经济得到基本稳定、持续和协调发展。
(一)综合指标
1985年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和增长速度都超过“六五”计划规定的奋斗目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六五”期间社会总产值与五大产业结构变化如下(见表22、23)。
表22 青海省“六五”期间社会总产值表(单位:万元)
| 年份 |
社会总 产 值 |
农业总 产 值 |
工业总 产 值 |
建筑业 总产值 |
运输邮电 业总产值 |
商业总 产 值 |
| 1980 |
327032 |
81424 |
139639 |
71781 |
12978 |
21210 |
| 1985 |
549559 |
122515 |
226485 |
126176 |
31002 |
43381 |
表23 青海省“六五”期间社会总产值构成表(单位:%)
| 年份 |
社会总 产 值 |
农业总 产 值 |
工业总 产 值 |
建筑业 总产值 |
运输邮电 业总产值 |
商业总 产 值 |
| 1980 |
100 |
24.90 |
42.70 |
21.95 |
3.96 |
6.49 |
| 1985 |
100 |
22.30 |
41.21 |
22.96 |
5.64 |
7.89 |
1985年青海省社会总产值达到54955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5年增长37.84%,年均增和6.63%,五大产业结构发生的主要变化是:农业与工业产值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建筑业、运输与邮电业、商业产值所占比重有所提高。
国民收入生产额24597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5年增长47.95%,年均增长8.15%。1985年国民收入使用额421770万元,大于生产额175794万元,其中国民收入消费额221997万元,占国民收入生产额90.25%。
地方财政收入23970.9万元,完成“六五”计划的151.72%;财政支出100911.1万元,完成“六五”计划的132.93%。收支差额76940.2万元,由国家财政补贴。
(二)农业
农业产值122515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5年平均增长4.47%。其中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种植业2.36%,林业22.36%,畜牧业3.55%,副业22.74%,渔业19.26%。农林牧副渔得到全面发展,特别是副业、林业和渔业增长速度较快。
主要农产品产量完成情况和增长速度:粮食总产量20.07亿斤,完成“六五”计划的97.90%,比1980年增长4.97%,年均增长0.97%;油料总产量19840万斤,完成“六五”计划的128%,比1980年增长40.40%,年均增长7.02%;大牲畜和羊合计为1917.57万头,完成“六五”计划的87.16%,比1980年下降11.5%,年均下降2.41%,其中大牲畜为589.39万头,比1980年增长6.41%,年均增长1.25%,绵山羊为1328.18万头,比1980年下降17.65%,年均下降3.81%;猪83万头,完成“六五”计划的113.70%,比1980年增长21.61%,年均增长3.99%;猪肉和牛羊肉产量109395吨,完成“六五”计划的101.29%,比1980年增长28.92%,年均增长5.21%;羊毛3058.60万斤,完成“六五”计划的88.66%,比1980年下降10.25%,年均下降2.14%;水浇地面积达到240.23万亩,完成“六五”计划的92.40%,比1980年增加0.8万亩。
(三)工业
1985年工业产值19375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80年增长39.18%,年均增长6.84%,超过“六五”计划工业产值年均增长3%的速度。分部门工业总产值5年增长速度及年均增长速度依次为:冶金工业28.80%,5.19%;电力工业52.25%,8.77%;煤炭工业62.40%,10.14%;石油工业19.64%,3.65%;化学工业-3.91%,-0.79%;机械工业46.25%,7.90%;建材工业50.30%,8.49%;森林工业39.88%,6.94%;食品工业44.18%,7.60%;纺织、缝纫及皮革工业39.32%,6.86%;造纸及文教用品工业55.73%,9.26%。细项增长情况(见表24)
表24 青海省1985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及增长速度
| 产品名称 |
计算 单位 |
1985年 产量 |
完成“六五”计 划规定目标的% |
1985年比19 80年增长% |
五年平均 增长% |
| 原煤 |
万吨 |
277 |
110.7 |
28.84 |
5.20 |
| 原油 |
万吨 |
20 |
100 |
33.34 |
5.92 |
| 发电量 |
亿度 |
11.38 |
80.1 |
38.40 |
6.71 |
| 其中:水电 |
亿度 |
1.40 |
116.7 |
|
|
| 钢 |
万吨 |
20.90 |
116.1 |
16.63 |
3.12 |
| 钢材 |
万吨 |
16.74 |
90.3 |
9.77 |
1.88 |
| 硫酸 |
万吨 |
1.36 |
32.8 |
-56.13 |
-15.19 |
| 化肥 |
万吨 |
2.48 |
62.3 |
-2.78 |
-0.57 |
| 水泥 |
万吨 |
48.42 |
127.4 |
32.15 |
10.15 |
| 石棉 |
万吨 |
2.49 |
113.2 |
14.22 |
2.70 |
| 机床 |
台 |
1114 |
92.6 |
-15.22 |
-3.25 |
| 汽车 |
辆 |
2502 |
166.8 |
113.30 |
16.36 |
| 牛奶分离器 |
万台 |
0.95 |
95 |
215.72 |
25.85 |
| 棉纱 |
吨 |
3900 |
70.9 |
-0.79 |
-0.16 |
| 棉布 |
万米 |
1648 |
63.4 |
-12.25 |
-2.58 |
| 呢绒 |
万米 |
248 |
85.52 |
105.81 |
15.53 |
| 毛线 |
吨 |
1611 |
80.55 |
88.86 |
13.56 |
| 毛毯 |
万条 |
20.56 |
82.2 |
30.29 |
5.43 |
| 地毯 |
万平方米 |
7.48 |
137.8 |
358.90 |
35.63 |
| 机制纸及纸板 |
万吨 |
0.65 |
108.3 |
75.68 |
11.93 |
| 原盐 |
万吨 |
36.50 |
121.67 |
20.66 |
3.83 |
| 奶粉 |
吨 |
663 |
94.7 |
3.59 |
0.71 |
198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9989元,完成“六五”计划的115.67%,比1980年增加2322元,增长30.29%,年均增长5.43%。亏损企业由1980年的227个,减少为111个;亏损企业比重由1980年的35.6%,下降为11.6%。百元固定资产实现的产值由1980年的40.68%元,提高为42.7元;税由1980年的6.42元,提高为9.75元;百元产值实现的利润由1980年的5.7元,提高为8.28元;百元销售收入实现的利税由1980年的14.44元,提高为15.69元;百元资金实现的利润由1980年的2.24元,提高为3.58元;百元资金实现的利税由1980年的4.81元,提高为7.20元;百元产值占用定额流动资金由1980年的63.98元,下降为60.38元;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由1980年的256天,下降为220天。全省实现的工业利润和税金总额由1980年的1.64亿元,上升为2.94亿元,增长79.27%,5年平均增长12.38%。
(四)交通、邮电
1.公路建设与公路运输。1985年,全面完成了青藏公路的改建任务,公路全线达到线路标准化、桥梁永久化、路面黑色化,成为连接西南、西北的重要通道。青海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5933公里,比1980年增加436公里,高级、次高级路面达到2939公里,占全部公路里程18.45%,主要公路干线实现了桥梁永久化。全省有407个乡通了汽车,占实有乡总数的96.4%。养路总段5个、养路段(队)66个,养护里程14726公里,干线公路平均好路率达60%。基本形成了以西宁为中心,干支相连,脉胳相通,纵横交错的公路网。 公路旅客运输量达到993万人,完成“六五”计划的137.92%,比1980年增长197.31%;货物运输量为510万吨,完成“六五”计划的191.43%,比1980年增长12.83%。 2.铁路建设和铁路运输。青藏铁路第一期工程辅轨到格尔木,1984年5月1日,经国家验收正式交付营运。1985年铁路通车里程达1377公里,比1980年增加865公里。在省境内,铁路旅客运输量为294.70万人,完成“六五”计划的139%,比1980年增长56.76%;铁路货物运输量为334.19万吨,完成“六五”计划的94.11%,比1980年增长38.75%。 3.邮电。1985年,邮路总长度达到28648公里,比1980年增加653公里;长途电话电路总数317路,比1980年增加114路;邮电业务总量为1720.40万元,完成“六五”计划的126.97%,比1980年增长93.93%,年均增长14.16%。
(五)基本建设
“六五”时期,全民所有制单位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16814万元,完成“六五”计划的115.72%(更新改造资金除外),比“五五”基本建设总投资增长29.31%。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302701万元,占总投资72.62%。新增固定资产285374万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66.1%。投资效果较好,在总投资中,中央项目投资284523万元,占68.26%,地方项目投资132296万元,占31.74%;生产性投资282070万元,占67.67%,非生产性投资134744万元(见表25)。
表25 青海省”六五“时期分行业基本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情况及所占总投资比重表
|
行业部门 |
“六五”累计完 成投资额(万元) |
占总投资% |
| 基本建设总投资 |
416814 |
100 |
| 一、农、林、牧、渔、水利及气象业 |
17917 |
4.30 |
| 二、工业 |
247715 |
59.43 |
| 三、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
19312 |
4.63 |
| 四、建筑业 |
3410 |
0.82 |
| 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事业 |
46504 |
11.16 |
| 六、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
14548 |
3.49 |
| 七、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 |
13836 |
3.32 |
| 八、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
7682 |
1.84 |
| 九、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 |
21695 |
5.21 |
| 十、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
3283 |
0.79 |
| 十一、金融、保险业 |
2527 |
0.60 |
| 十二、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
9165 |
2.20 |
| 十三、其它行业 |
9220 |
2.21 |
投资比重最大的仍然是工业和交通运输邮电事业,二者占总投资70.59%。
“六五”期间,基本建设共施工项目3867个,其中大中型项目49个;竣工投产项目2167个,其中大中型项目7个:青海第三毛纺厂、青藏铁路哈尔盖至格尔木路段、青藏公路改建工程、桥头电厂10万千瓦发电机组扩建工程、茫崖石棉矿、祁连山铜矿扩建工程、西宁钢厂。建设项目投产率56.04%,其中大中型项目14.29%。5年累计施工面积1084.9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19.84万平方米,房屋面积竣工率为47.92%。 新增主要生产能力或效益有:毛纺锭5148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10.9万千瓦,水库容量4300余万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14万亩,改善灌溉农田面积90万亩,新建铁路通车里程588公里,新建公路436公里,改建公路1062公里,完成了青藏公路改建工程和青藏铁路哈尔盖至格尔木的改建工程,新增炼钢能力13万吨,轧钢能力14.5万吨,石棉年生产能力2.5万吨,学校建筑面积39.57万平方米,新增学生席位10万人,完成“三北”防护林一期130万亩,新增石油储量1亿吨。经济发展后劲有所增强。
(六)商业与物价
“六五”期间,商业流通领域实行了体制改革,城乡市场活跃。1985年,青海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6255万元,比1980年增长91.6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增长9.24%,超过“六五”计划规定7%的增长速度。在全省商品零售总额中,生活消费品零售额163903万元,占93%;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12352万元,占7%。 在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按经济结构区分:全民所有制商业106774万元,占60.58%,比1980年下降13.72%;供销合作社商业21037万元,占11.94%,下降5.69%;其它集体所有制商业19295万元,占10.94%,增长5.38%;个体有证商业18784万元,占10.66%,增长10.17%;农民对非农业居民经营的商业10365万元,占5.88%,增长4.36%。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的比重下降,其它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比重正在上升。 以1980年物价指数为100,1985年按全社会综合平均价格计算(下同),全省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8.9,其中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118.5,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14,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8.7,物价上升幅度偏大。
(七)人口、科技、教育、卫生、体育
1985年,青海省人口达到407.38万人,完成“六五”计划的99.36%。比1980年增长8.09%,5年平均增长1.57%。 1985年底,全省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共43个,职工总数35976人。“六五”计划安排的14个重点攻关项目,完成9项,有的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的达到国际水平。 教育事业在改革中前进,1985年高等院校达到7所,在校学生6414人,完成“六五”计划的120.11%,5年毕业学生5592人,完成“六五”计划的101.86%;广播电视大学招收全科生974人,单科生800人,在校人数4327人;37所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12159人,完成“六五”计划的136.62%,5年毕业学生14721人,完成“六五”计划的86.59%;435所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30700人,完成“六五”计划的126.07%,5年毕业学生274300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6025人,完成“六五”计划的54.77%;4256所小学在校学生54.24万人,完成“六五”计划的99.89%,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79.2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2.57%。 卫生事业不断发展,1985年青海省共有医院病床13743张,完成“六五”计划的110.18%。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8031人,比1980年增加2916人。 青海省运动员(队)参加的国际国内体育竞赛中,有9人12次破省记录10项,获第1名16个,第2名25个,第3名25个。全省县以上举办的体育运动会347次,参加人数7.67万人次,群众性体育活动有新的发展。
(八)人民生活
“六五”期间,由于经济的发展,全省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1985年,青海省农牧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43元(其中农民为322元,牧民为459元),完成“六五”计划130%,比1980年108元增长217.5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173.15%,年均增长22.26%。全省人均国民收入602.1元,比1980年增加240.1元;人均工农业总产值726.70元,增加123.34元;人均粮食消费量444斤,增加27斤,完成“六五”计划的90.98%;人均食用植物油12.1斤,增加5.3斤,完成“六五”计划的124.74%;人均猪肉消费量13.3斤,增加1.1斤,完成“六五”计划的84.18%;人均牛羊肉13.61斤,减少1.19斤;人均棉布22.6尺,减少5.4尺,完成“六五”的61.75%。全民所有制单位工资总额为89902万元,增加37870万元,增长72.78%,完成“六五”计划的179.81%;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663.92元,增加599.1元,增长56.2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4.95%。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度增长,1985年存款余额82288万元,增加54161万元,增长86.4%。人民居住条件大有改善,由国家投资新增加的职工住宅面积69万平方米,农牧民新建住房面积108.57万平方米。 1985年,常住居民当年实现的消费品购买力为147183万元,增加73324万元,增长99.28%,5年平均增长14.5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61.61%,年均增长10.08%。其中城镇居民当年实现的购买力为93605万元,增加35997万元,增长62.4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31.78%,年均增长5.67%。农牧民当年实现的购买力为53578万元,增加37327万元,增长229.6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167.38%,年均增长21.74%。农牧民购买力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增长。1985年全省常住居民平均消费品购买力为359.42元,其中城镇居民平均购买力为801.41元,农牧民为183.05元,城镇居民高于农牧民337.81%,城乡人民购买力差别仍然很大。 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85年,高档商品耐用消费品每百户拥有量:自行车。城镇居民135.31辆,农民44.74辆,牧民21.43辆。收音机。城镇居民57.14台,农民33.95台,牧民44.29台。电视机。城镇居民74.90台,农民7.37台。洗衣机。城镇居民53.33台,农民0.67台。电冰箱。城镇居民3.33台。立体收音机。城镇居民38台,农民6.22台。缝纫机。城镇居民58台,农民33.11台。“六五”期间,新安置待业人员17.30万人,个体劳动者由1980年的0.23万人,扩大为3.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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