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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规划编制完成

2007-08-09    
  
                                    第54期
 
                                  2007年7月9日 

 
    2007年4月28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召集全国中西部地区22个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召开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布置会议,正式启动了全国中西部农村校舍改造工程工作。会后,由省发改委、教育厅提出了我省实施农村初中校舍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及方案,于2007年5月8日向省政府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全面开展了“青海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这次规划编制要求高,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同时,省政府领导提出“要把工作做实、做好、做扎实”的要求。省发改委领导和教育厅领导十分重视,提出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做好这项工作。省发改委与省教育厅认真准备、精心安排,于5月初全面开展了工作。一是抽调专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二是按照国家的要求,及时安排项目县开展项目学校的遴选工作。由县上根据情况遴选项目学校;三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符合青海实际的规划编制的校舍建设标准、投资标准,学校遴选的原则等有关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六月底,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在规划的编制中,我省结合各县(市、行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和密度、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在充分利用现有学校的基础上,以确保生源和师资、方便学生入学为前提,科学合理地制订建设规划,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切实做到建一所成一所。规划遵循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的原则,整合县域(市、行委)内农村初中办学资源,通过调整、新建部分校舍,解决寄宿学生生活条件不足的问题。
    按照国家安排“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实施的范围主要是“四类”县(即国家扶贫工程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革命老区县和边境县),国家已确定我省大通、湟中、平安、民和、乐都、互助、门源7县为项目实施县,此外我省申请遴选增加了贵德、门源、乌兰三县及格尔木、德令哈两市(大柴旦、茫崖行委)。规划确定到2010年12个项目县共安排项目学校186所,建设总投资35074万元,其中国家专项投资安排项目学校169所,投资资金32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投资安排学校17所,投资资金3074万元。总投资中土建投资3157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90%,总建筑面积30.46万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20.97万平方米,学生食堂5.92万平方米,厕所及其它生活服务用房3.57万平方米。设备投资3503.8万元,其中床具1386.4万元(69981张)、炊具503.1万元,取暖设备1614.3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纳入规划的12个县(市、行委)的246所初中学校中186所校舍得到改造建设,占到学校总数的75.6%。项目学校在校生由2006年的9.7万人,增加到12.83万人;项目学校住宿生由2.4万人,增加到7.7万人;住宿生生均生活用房面积由原来的5.5平方米,提高到6.6平方米。
    该规划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于7月2日上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两部委初审后认为青海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规划编制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措施得力,内容翔实、图表制作规范,做到了科学合理,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是一个较为完善的规划,将作为样板供其他项目省份参考。
 
 
 
(社会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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