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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篇章进行审核论证

2007-10-15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青政〔2007〕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07〕25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省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年综合用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在审批、核准或备案之前必须对项目的合理用能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方可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青海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省经委抓紧开展了相关的配套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59名相关专业和行业的专家,建立了节能审核专家库,为公开、公正的做好此项工作,向全社会公布了专家库的名单,以利于全社会的监督。
    近日,我省首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三个项目的合理用能篇章进行了评审论证,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通过了合理用能的审查批复。此项工作的开展,从节约能源的角度严把项目的准入关,保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浪费能源和用能不合理的项目建设。(地区经济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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