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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篇章进行审核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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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6 地区经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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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07〕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07〕2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确保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年综合用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在审批、核准或备案之前,必须对项目的合理用能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方可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青海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省经委抓紧开展了相关的配套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59名相关专业和行业的专家,建立了节能审核专家库,为便于公开、公正的做好此项工作,向全社会公布了专家库的名单,以利于全社会的监督。
近日,我省首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三个项目的合理用能篇章进行了评审论证。并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给予了通过合理用能的审查批复。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从节约能源的角度严把项目的准入关,保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浪费能源和用能不合理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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