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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出台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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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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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期
2007年7月27日
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方努力,全省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我省特殊的生态地位,加之现有的工业结构当中能源原材料工业比重大,经济发展正处在加速工业化的阶段,因此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近日,我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正式出台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涉及十三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实行全面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体系;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发挥土地供应对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实行超定额标准用能加价政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度;调整排污费征收体制;加快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立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和推广专项;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实行利率差别定价;对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建立节能减排奖励制度。
目前,国家已经将到2010年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责任落实到位,宏观调控政策和节能减排的政策推动力度明显加大。因此,省政府研究出台的《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是首次系统地把国家有关的限制性政策和鼓励性政策放在一起,利用经济杠杆,改变守法者成本高、违法者成本低的状况的政策性文件。这对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确保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地区经济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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