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价格法》,规范生产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我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纪念活动。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成立由省发改委副主任姚海瑜为组长,价格口各处室(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价格法〉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精心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保证《价格法》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挥新闻舆论宣传作用。4月24日在《青海日报》,开辟了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专栏,发表了《认真实施价格法,努力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等5篇纪念文章。4月29日,邀请《青海电视台》、《西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价格宣传日活动进行现场采访,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印发宣传材料,宣传《价格法》。全省各地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学习《价格法》。全省统一印制了《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手册》4000册,价格法宣传材料10万余份。
四、开展价格法宣传日活动。4月29日,我委组织省、西宁市及各区价格部门的同志在西宁中心广场进行价格法宣传日活动,设立价格管理、收费管理、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价格举报等咨询、举报台,为广大群众讲解价格政策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价格举报。本次活动共摆放展版13块,悬挂横幅8条,散发宣传材料万余份。
通过开展价格法宣传活动,提高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为推进价格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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