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职能机构 工作规范 要闻快递 发展规划 项目建设 经济社会发展
生态保护 体制改革 价格监管 党风廉政 政策法规 经济文献
 
 
 
我省实施汽油新标准后价格保持稳定

2007-09-21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新《车用汽油》标准,汽油商品名由目前的“高标准清洁汽油”统一改为“汽油(Ⅱ)”。根据我省实际,我委要求各地加油站在销售时,根据销售油品的质量,明确标示“90号汽油(Ⅱ)”、“93号汽油(Ⅱ)”、“97号汽油(Ⅱ)”等名称及单价,并取消95号汽油品质比率,各品质的汽油零售价格水平保持不变。同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油价的监督检查,督促加油站及时修改汽油品名,对借机违规提高油品价格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目前,我省油品更名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价格处提供)
 
 

 
 

 
  

上一条-> 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下一条->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青海省信息中心承办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