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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说明

2005-12-14    
   (五)关于发展科技教育问题

    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是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这是《建议》体现的一个重要特点。“十五”期间,我省的科技发展一是要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大力开发培育农作物制种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以及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发展新材料技术、石油天然气勘探、深加工技术和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努力提高有色金属冶炼水平和重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程度,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二是要把科技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先进科技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上,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三是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研院所转制步伐,促进科研机构企业化、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和鼓励骨干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建立起科研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机制。
    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十五”期间,要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基本实现“普九”目标。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人,扩大办学规模,发展教育产业。高等院校的结构调整和专业设置,要与西部大开发和青海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根据市场和就业需求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青海的开发建设培养大批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型人才。要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加速培养少数民族建设人才。
    人才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十五”期间,我们要把开发人力资源的重点放在营造环境、创新机制上。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培养、使用人才的政策措施,创造留人、引才的社会环境。坚持每年选派一定数额的年轻骨干人员,到国家和沿海地区的高等学府、科研院所深造,加速培养青海自己的科技带头人和各类领导人才、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原则,重视推动借用“外脑”工作,鼓励支持我省的科研机构、企业、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多种形式聘用外部优秀人才。

    (六)关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问题

    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是我们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建议》提出,“十五”期间全省城镇居民要向小康生活全面迈进,农村牧区群众要实现稳定脱贫并加快奔小康步伐。实现这个目标,一是要从关系各族群众生活水平的关键问题人手,采取包括阶段性就业在内的多种就业形式,积极扩大社会就业。不断提高城镇低收人阶层的收人和农牧民的非农收人,更好地保障他们安居乐业。要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逐步建立健全收人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千方百计改善各族群众的衣、食、住、行条件和通信条件,不断改善生活环境质量,提高消费水平。三是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努力消除贫困。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扶贫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稳定增强脱贫能力,“十五”期间稳定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四是要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各级政府的要责,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稳定、运转规范、管理严格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其一,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扩面力度,尽快实现养老、失业、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的全社会覆盖。其二,下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超收部分除用于法定的支出项目外,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要积极研究开辟新的筹资领域,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增强各级政府社会保障的能力。其三,努力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支付及运营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和有效保值增值。

    (七)关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议》提出的一项重要目标。我省地处三江源头,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是关系长江、黄河流域及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建议》对我省人口控制、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我们要加强领导,落实政策,认真搞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要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稳步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管护力度,切实抓好以城乡绿化和治山、治水、治污为重点的环境治理和建设,确保实现生态环境建设阶段性目标。同时,要切实加强资源保护工作,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议》充分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了全面部署。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人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各族干部和人民群众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意识,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干劲凝聚到开发青海、建设青海的伟大事业上来。要不断提高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加强基层文化、医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针对我省多民族聚居的实际,《建议》强调,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深人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力推进依法治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十五”期间,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保持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坚决揭露和打击达赖集团和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袭、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

    (八)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问题

    加强党的建设,是实施“十五”目标的根本保证。《建议》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面对世界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面对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实现“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
    实现“十五”计划目标,关键在于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核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勤奋学习,格守职责,勤政廉洁,刻苦工作。要深人基层、深人群众,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思路,拿出新办法,不断提高驾驭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工作不落实、不扎实、不切实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十五”奋斗目标是全省510万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要坚持群众路线,始终注意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调动好、发挥好,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制定好我省“十五”计划是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埋头苦干,为实现《建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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